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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时的小技巧

作者:小蜗牛 发布时间:2023-06-14 16:44:29 阅读数:328

  摘要: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商标被他人异议的情况,一般情况是对方觉得你的商标和他的商标相似或相同。如果商标被他人异议了,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我们可以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时有哪些小技巧呢?

  商标异议答辩重点技巧注意这几点: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如果申请人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一定要注意答辩时间点,另外,如果辩方还需要补充材料,必须及时提交。商标异议与抗辩的描述还应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清晰、重点突出、简洁。

商标异议答辩时的小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