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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阐述了商标异议答辩人的主体资格,即被异议人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则需附送相关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并通知双方。
一、商标异议答辩人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商标异议答辩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商标异议答辩有什么规定时限
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最后一天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在商标异议答辩过程中,需要提交合适的证据,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张和辩护权利,以及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
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申请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被异议人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时限,合法行使答辩权利,是确保自身权益的关键。希望每一位商标异议答辩人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充分准备答辩材料,展现自己的主张和辩护能力。同时,也要尊重商标局的裁定,遵守商标法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商标注册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