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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你申请商标权时,过程并不总是顺利的,有时候,当你遇到困难时,可能会导致商标无效。那么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
综上所述,商标无效宣告环节中,也是可以转让的,因为在商标局没有正式宣告无效之前,商标都受到法律保护。转让需要双方带上相关材料,去商标局申请,经过审查公式,商标局变更商标证书,这样转让完成。这里需要注意,一旦最终确定无效的,则不能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