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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夫人]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绝对驳回理由?

作者:小蜗牛 发布时间:2022-08-23 15:38:44 阅读数:350

  摘要:前面我们说到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这里我们就来延伸一下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如何复审的,【正夫人】虽然绝对理由一般难以克服,但并非完全没有机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正夫人】在涉及绝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理由通常包括直接论证部分和间接论证部分。

  1、直接论证部分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涉及绝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申请时,通常会遵循《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的具体审查原则。如果申请人能够将申请商标的情形归因至《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规定的审查原则的例外情形,则申请商标有望核准注册。因此,直接论证部分往往是关于申请商标的情形属于审查原则的例外情形的论证。

  2、间接论证部分

  《商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如果商标局以《商标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绝对驳回理由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则申请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在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日前,长期将其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申请商标与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很强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代的就是其使用人的商品,该标志事实上已经发挥出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参照驰名商标的证据要求收集用以证明前述事实的证据。

  【正夫人】这里给大家提点建议,提供驳回复审的事实与理由中,应当结合申请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引证商标注册的情况、商标显著性的判断、商标近似的判断等进行阐述,以法律为支撑,通过论证证明驳回理由不成立,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正夫人]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绝对驳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