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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后的上诉

作者:小蜗牛 发布时间:2023-10-13 16:24:52 阅读数:200

  摘要:随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申请商标注册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商业行为和战略部署,但是商标驳回概率较高,很多人会选择复审来挽救商标,那么如果复审失败了,该怎么上诉呢?

  一、商标驳回复审怎么上诉?

  1、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申请的决定不再是最终决定;当事人不接受的,可以通过诉讼寻求帮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这些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管辖权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当事人不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的决定;行政诉讼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3、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当事人对同一商标提起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或者其他行政案件,行政诉讼由行政法院审理。

  二、商标驳回复审

  1、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

  (2)、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对驳回注册商标转让复审;

  (3)、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的;

  (4)、当事人对商标局反对的异议的审查;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行为进行审查;

  (6)、对商标局撤销其不正当商标注册不批准的,由当事人审查;

  2、复审的时间

  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拒绝通知、决定通知或者撤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于特殊原因,您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申请延期,但须提交延长期限的证据,如邮局或居委会提供的证明。收到拒绝通知、决定通知或撤销通知的合理理由!

  目前,我国复审的整体成功率是在40%左右,之所以比较低,就是因为提交了大量没必要的复审,不能复审还去复审,或者说为了复审而复审,所以一定要冷静判断你复审的可行性。

商标驳回复审后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