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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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标签: 商标撤三流程摘要:商标在注册成功之后连续三年不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就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申请,这也是为了避免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让商标可以得到合理的使用,那么商标撤三的流程是什么呢?有什么举证方式呢? 一、申请撤三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第二步:商标局受理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
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册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二、商标撤三的举证 当有人申请对我方商标进行撤三申请时,我方可以通过以下材料予以驳回。
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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